 | 最近這幾個月,每天放學時間,是阿清最猶豫的時候。因為回家以後,媽媽會準備熱騰騰的飯菜,讓他飽餐一頓;但是爸爸一回家,爸爸、媽媽就會吵架。想到這裡,阿清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突然,阿郎從後面拍了一下阿清的肩膀,問阿清:「你怎麼一副苦瓜臉?」阿清淡淡的回答:「沒事。」阿郎緊接著說:「沒事才怪!我又不是第一天認識你。心事說出來,會比較舒服。」阿郎是阿清最好的朋友,阿清於是決定告訴阿郎自己的困擾。阿清說:「我爸爸想離婚,可是媽媽不肯,爸爸為了逼媽媽簽字離婚,每天回家不是罵人就是摔東西。」阿郎說:「你媽媽還真能忍,要是我爸爸敢這樣,我媽媽一定會把他趕出去的。」阿清苦笑著說:「我媽媽是家庭主婦,沒有經濟能力,為了我和姐姐,只好委屈自己。」阿清煩惱的說:「我實在很擔心,萬一我爸爸堅持要離婚,我媽媽會不會被休掉?」「古代的丈夫可以休妻,現代男女平等,丈夫是不能隨便休妻的。」阿郎很有自信的說。
阿清疑惑的看著阿郎,阿郎立刻說:「上個月,為了我阿姨不願意和姨丈簽字離婚的事情,我媽媽曾經陪阿姨去請教律師同樣的問題,所以這一點你大可以放心。」
●法律百寶箱●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兩願離婚」,只要夫妻雙方同意簽立離婚協議書,有兩個以上的證人簽名,然後再一同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就生效。如果一方要離婚,一方不願意離婚,要離婚的一方就必須向「法院」提起離婚的訴訟,由法院開庭調查是不是具備法定離婚要件,判決准不准離婚。如果法院「判決離婚」,等案件確定以後,任何一方都可以單獨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不用雙方到場。
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裁判離婚的原因有十一種,只要符合其中一種,法院都可以判准離婚。
一 重婚者。
二 與人通姦者。
三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五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 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十 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十一 有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
案例中,阿清的媽媽不願意簽離婚書,兩願離婚不成。只要阿清的媽媽沒有以上裁判離婚的事由,阿清的爸爸就算提出離婚訴訟也會敗訴,離不成婚的。
●想一想●
◎想一想,現代社會,不能強迫別人和自己結婚;同樣道理,萬一要離婚,是不是也不能使用強暴、脅迫的手段呢?
●證嚴法師靜思語●
◎要比誰更愛誰,不要比誰更怕誰。
◎對父母要知恩、感恩、報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