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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百寶箱
侵害他人專利,當心巨額賠償
  
阿群是同學眼裡的「點子王」,因為他非常有創意。有一天,阿群在擠牙膏的時候,突然想到,如果能有個擠牙膏器,就不必每次轉開牙膏蓋,又可以避免牙膏流出來,這樣應該會很方便。
阿群馬上動手設計,經過幾次失敗的實驗,果然設計出一個簡易的擠牙膏器,不過效果不大好,於是他找來好朋友阿賢,希望阿賢提供一些意見。
阿賢說:「我曾經在商店看過類似的產品,這種東西市面上好像已經在賣,而且每次還可以擠出固定分量的牙膏呢!」
阿群說:「既然有人做了,那就不稀奇了,我再想想別的點子。」
一天,阿群衣服上的鈕扣掉了一顆,阿群因為住校,沒有媽媽幫忙縫扣子,這時候他又有了新點子。他想,如果能有個類似訂書機的工具,把鈕扣直接釘在衣服上,就不用針線了。有了這個點子以後,阿群馬上到阿賢家找他商量。阿賢聽了阿群的構想,覺得這個點子不錯,但是阿賢建議他應該先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查查看有沒有這一方面的專利。
阿群疑惑的問阿賢:「為什麼要先查專利?」
阿賢回答:「如果別人已經先取得專利權,那麼即使我們設計出來,也不可以製造、使用;因為這樣會觸犯專利法的。」
阿群恍然大悟的說:「對!趕緊先查專利狀況再進行,免得白忙一場。」
●法律百寶箱●
專利,是公權力機關賦予發明者或創作者的一種專有、獨享的權利。因為是基於公權力,因此具地域性。除了另有國際公約外,原則上美國政府發給的專利權只限於美國;臺灣政府發給的專利權也只能在臺澎金馬主張權利。
我國的專利分為發明專利、新型專利和新式樣專利三種。「發明」,指利用自然法則的技術思想的創作。「新型」,指利用自然法則的技術思想,對物品的形狀、構造或裝置的創作;「新式樣」,指對物品的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的創作。以上專利都是以可供產業利用為要件。
專利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想要獲得專利權,必須經過申請、核准審定、繳費、公告等程序。專利權的期限從申請日起算,「發明」二十年屆滿,「新型」為十年,「新式樣」十二年。
發明、新型專利權人,除專利法另有規定者外,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專利權人同意而製造、提出販賣的要約、販賣、使用或因為上述目的而進口的權利。至於新式樣專利,一樣享有以上的排他權,只是限於就其指定新式樣所施予之物品及近似物品。
侵害他人專利權,依舊法必須同時負擔民事和刑事責任;民國九十二年修法,三種專利的刑事犯罪責任全部廢除,只剩民事損害賠償等責任。雖然沒有刑責,但是侵害他人專利權的民事賠償金額通常蠻高的,所以事先查證的工作絕對不可少。
●想一想●
◎想一想,發明人或創作人願意公開他們的心血結晶,政府經審核後,給予幾年的專利權作為獎勵,是不是可以促進社會進步又兼顧個人利益呢?
●證嚴法師靜思語●
◎知識要用心體會,才能變成自己的智慧。
◎成功是優點的發揮,失敗是缺點的累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