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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靜思少年
青春法律秘笈-不要拿別人的東西~談侵占遺失物罪和收受贓物罪
王麗能律師
  
  阿生就讀某高職二年級,最近,班上有幾個同學流行帶手機,而且那幾個擁有手機的同學一來上學就愛比較誰的手機造型最特別?誰的手機功能較酷?看得阿生羨慕極了,希望也有一具自己的手機。但是,阿生的家境沒有大樹家有錢,阿生也不像阿源有打工的私房錢可以自由運用。
  假日的早晨,阿生陪爸爸到附近的山上運動,沒多久,他就領先爸爸一段距離。他走進半山腰的涼亭,正要坐下休息,眼睛一亮,看見石桌上有他夢寐以求的新型手機。當時四下無人,阿生真想把它放進口袋裏,只是想到父母親平時的教誨,所謂「人窮志不窮」,他只好克制住自己的貪念,並且在父親趕上他時,誠心地把手機交給父親處理。
  阿生的父親是個奉公守法的公務員,他肯定阿生的誠實。他們在原地等了一陣子,但是沒有等到失主,所以下山以後,父親特別開車繞到轄區的警察局。
  他們向警員說明來意。警員說,這年頭撿到東西能不貪心,還願花費寶貴的時間把失物送到警局招領的人不多了。警員還指著在偵訊室裏的兩名被告,告訴阿生父子倆,裏面那兩個年輕人,其中一個就是涉嫌撿到別人遺失的手機,起了貪念占為己有;另一個是涉嫌以低價購買贓物手機而被傳訊,做完筆錄以後,兩人都將列名犯罪被告,移送檢察官繼續偵辦。
  阿生心想:不屬於我們的東西真的不能要哇!

v青春法律秘笈
  撿到東西,能不能當作做自己的,必須先判斷這個東西有沒有主人?是不是別人的財產?
  如果撿到的是別人拋棄所有權的動產,例如,在垃圾堆中發現的骯髒玩具,或是還可使用的舊家俱,因為惜福而回收使用,可以依民法主張「無主物先占」,這時不但沒有犯罪,還能取得無主動產的所有權。
  假如撿到的動產是別人的失物,因為物主沒有不要它的意思,它還是有主物。如果把它占為己有,原有主人將更難尋回失物。所以,刑法規定有一條侵占遺失物罪,雖然刑罰不重,但是留下刑事犯罪前科紀錄總是不好。
  故事中的新型手機,放在涼亭的石桌上,很顯然是別人忘了帶走的遺失物,不是主人拋棄不要的無主物。如果侵占手機,把它送人或賣給別人,因為這是犯罪得到的贓物,收受或購買的人,如果知情將會成立收受或故買贓物罪,不可不慎。

v想一想
◎想一想,撿到錢或東西,要如何處理?如果占為己有,會不會良心不安呢?

◎想一想,如果朋友有來歷不明的東西要送你,或者便宜賣給你,可以接受嗎?

v精選靜思語
◎德行的涵養,勝過豐富的知識。
◎一個人的快樂,不是因為他擁有的多,而是因為他計較的少。
◎並非有錢就是快樂,問心無愧心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