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茹剛到國中擔任實習老師,因為才到新環境,覺得一切還很陌生。幸運的是碰到江老師,江老師很熱心的提供她幫助,讓小茹感到很窩心,單身的兩人日久生情,即將論及婚嫁。
暑假,江老師邀請小茹到鄉下拜訪他的父母,小茹一口就答應了。
這一天,小茹起了個大早,準時搭火車到雲林斗六和未來的公婆見面。雖然一個人坐火車很無聊,不過,一想到江老師會到斗六火車站接她,小茹就很開心。
斗六站下車後,江老師騎著機車來接小茹,順便載她欣賞田野風光。
接著,江老師載著小茹回到老家的三合院。
江老師的媽媽一聽到機車聲,立刻出現在門口,她笑咪咪的招呼小茹吃水果,不久又搬出老相本,跟小茹說起江老師小時候的種種趣事。江老師在一旁,不好意思的說:「媽媽,拜託給我面子,不要再說了!」
「沒關係!小茹又不是外人。」江媽媽笑笑說。
小茹聽了有些害羞,不過心裡覺得很甜蜜。
突然,小茹發現有張照片裡的人很面熟,好像是她的曾祖母和兄妹的合照,小茹吃驚的說:「我家也有這張照片!」
江媽媽和江老師都很驚訝,同時望向那張老照片。江媽媽指著小茹的曾祖母說:「她是我的姨婆──我外婆的妹妹。」
這時,小茹的心情突然掉到谷底,她擔心她和江老師是表兄妹的關係,不知道可不可以結婚。
● 青春法律秘笈●
我國的親屬種類共有三種: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就是夫妻。血親指血統上互相聯繫的人,包括父系血統和母系血統。
血親分為自然血親,出自同一祖先,而血統互相聯繫的人;以及法定血親,因為收養而成立的血親關係兩種。由此可知,祖父母、外祖父母、養子女、伯父、叔公、阿姨、舅公等都是我們的血親。
另外,血親又可以分成直系和旁系兩類。「直系血親」者,包括己身所從出的尊親屬或從己身所出的卑親屬,例如父母、孫子女。「旁系血親」者,指不是直系血親,但是和自己有共同的祖先的血親,例如叔叔、表妹。
再來談談親等怎麼計算。依民法第九百六十八條規定,血親親等的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旁系血親,從已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再由同源之直系血親,數至與之計算親等之血親,以其總世數為親等之數。
案例中,江老師和小茹是旁系血親,他們倆人的共同祖先是高祖父母〈曾祖父的父母〉,小茹往上算到高祖父共四世,也就是四親等;再從高祖父算到江老師也是四親等,加起來總共八親等。依現行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八親等的堂〈表〉兄妹可以結婚;但是如果是六親等以內的旁系血親,在法律上是禁止結婚的。
姻親部分,下次再介紹。
●想一想●
◎想一想,為了血統優生,以及倫常觀念等理由,法律上是不是應該禁止近親結婚呢?
◎想一想,人生有時候會發生料想不到的事,面對意外,你怎麼應變呢?
●證嚴法師靜思語●
◎以平常心看事待人,自然生活從容。
◎心如鏡。雖外在景物不斷轉變,鏡面卻不會轉動,此即境轉而心不轉。 |